退換貨申請

Return and Exchange









    注意事項

    1. 若商品有任何問題,請於收到商品後的7天鑑賞期內填寫 “退換貨申請表單”;食品類商品請於收到貨品2小內拍照存證並立即聯繫客服,由客服人員評估商品狀況通知您退換貨方式。
    2. 基於食品安全考量,依據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第2條第一項:「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」之商品,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。自105年1月1日起,生鮮食品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,故食品類商品並不享有7天鑑賞期,恕不接受退換貨。
    3. 辦理退貨、換貨時,請事先告知,若消費者未通知,而自行將商品寄回者,本公司將不予接受,並立即將商品寄回期間所產生的運費消費者需自行負擔。
    4. 外包裝及其內容物、贈品等均屬於商品的一部分,申請退貨者,本公司將依照商品於退貨時之不完整程度(遺失、毀損或缺件等),就商品價金之範圍內扣除回復原狀費用後,返還剩餘價金與消費者。
    5. 若因退貨造成訂單純商品金額未達購物免運費標準,仍將於退貨退款時扣除原訂單之150元物流費,免運費標準請依網站之各項商品免運費條件或行銷公告為依據。若因個人因素狀況換貨須自行負擔來回運費。
    6. 超過七天的猶豫期、拆封、短缺或因消費者的保存方式錯誤而造成商品損壞變質,恕不接受退換貨。
    7. 網站照片僅供參考,圖片誤差或不符合預期不適用於退換貨政策。